為落實共青團中央、教育部、全國學聯(lián)聯(lián)合下發(fā)的《關于推動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見》,接受廣大師生監(jiān)督,現(xiàn)將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學生會(研究生會)改革情況公開如下。
二、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學生會章程
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學生會章程
(草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全國學生聯(lián)合會章程》《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學生聯(lián)合會章程》《學聯(lián)學生會組織改革方案》《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學生會深化改革實施方案》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會(研究生會)章程制定辦法》,為規(guī)范健全學生會制度,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學生會(簡稱“校學生會”),英文全稱為Talent International College Guangxi Student Union,英文縮寫為TICGXSU。本會是在學校黨委的領導下,在廣西學聯(lián)和學校團委的直接指導下的學生群眾組織。
第三條 本會遵守《中華全國學生聯(lián)合會章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學生聯(lián)合會章程》,參加中華全國學生聯(lián)合會、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學生聯(lián)合會,為其團體會員。
第四條 學生會宗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發(fā)揮學校聯(lián)系廣大同學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促進同學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為推進學校高質量發(fā)展,建設特色鮮明的高水平職業(yè)院校貢獻青春力量。
第五條 學生會的基本任務
(一)遵循和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教育方針,及時向同學傳遞黨的聲音和主張,組織同學開展學習、文體、社會實踐、志愿服務、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創(chuàng)優(yōu)等有益于成長成才的服務活動,促進同學全面發(fā)展。團結和引導同學熱愛祖國、勤奮學習、勇于實踐,成為適應社會主義建設需要的合格人才。
(二)面向全體同學,堅持從同學中來,到同學中去,聽取、收集同學在思想成長、學業(yè)發(fā)展、身心健康、社會融入、權益維護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現(xiàn)實困難,及時反饋學校,幫助有效解決。
(三)維護校規(guī)校紀,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同學之間、同學與教職員工之間的團結,協(xié)助學校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huán)境。
(四)堅持從嚴治會,規(guī)范學生會工作人員的產生和配備,強化群眾意識、責任意識和奉獻意識,以實際行動做廣大同學的表率。
(五)指導各學院學生會工作,完善校、院兩級學生會組織聯(lián)動工作機制,重點從制度建設、活動開展等方面,加強校學生會對學院學生會的指導、聯(lián)系和幫助。
(六)加強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學生會同兄弟院校學生會組織的聯(lián)系,樹立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學生的良好形象。
第六條 本會實行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在學校黨委的領導和團委的指導下,依照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本組織的章程開展工作。
第二章 會員
第七條 會員的資格
凡取得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學籍的全日制中國學生,認可本會章程,均為學生會組織會員。
第八條 會員的基本權利
(一)有權參加學生會組織開展的各種活動;
(二)有權對學生會組織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并提出建議、質詢和批評;
(三)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
(四)依照本會章程規(guī)定的民主程序,討論和決定本會的重大事務;
(五)會員在遇到困難或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請求本會的幫助和保護;
(六)有權要求本會各級組織如實向學校有關部門轉達建議、意見及要求;
(七)有權參加本會舉辦的活動,享有本章程所規(guī)定的權利。
第九條 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其它法律法規(guī),遵守校規(guī)校紀,遵守本會章程,執(zhí)行本會決議,維護學校和本會的利益及榮譽;
(二)維護學生會的團結、威望和正當權益,支持學生會開展工作,積極熱情為同學服務;
(三)服從本會領導,支持本會各級組織工作,履行本章程所規(guī)定的義務。
第三章 學生代表大會
第十條 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學生代表大會(以下簡稱“學代會”)是本會會員依法依規(guī)行使民主權利、參與學校治理的機構。
第十一條 學生代表大會每年召開1次。如遇特殊情況,經學生代表大會常設機構以總數三分之二以上成員通過并經學校黨委批準,可以提前或延期召開學生代表大會。延期或者提前期限不超過1個學期。
第十二條 學代會代表經班級團支部推薦、學院學生會組織選舉產生,并在一定范圍內公示。學代會代表名額一般不少于會員人數的1%,名額分配應覆蓋各個學院、年級及主要學生社團,其中校、院兩級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中的學生代表一般不超過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數民族學生較多的學院應有一定數量的少數民族代表。各學院代表名額原則上依據各學院學生會組織會員人數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額不足3人的以3人計。
第十三條 學代會須有應到會代表總數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大會通過決議實行舉手表決制,重要人事任免實行無記名票決制。除對章程及其修正案(草案)的表決須以全體應到會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外,學代會的選舉和表決須經全體應到會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多數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 學代會的職權
(一)制定或修訂學生會章程,監(jiān)督章程實施;
(二)聽取、審議上一屆學生代表大會常設機構、學生會組織執(zhí)行機構的工作報告;
(三)選舉產生新一屆學生會主席團成員;
(四)選舉產生新一屆學生會代表大會常設機構;
(五)選舉產生出席上級學聯(lián)代表大會的代表;
(六)征求廣大同學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合理有序表達和維護同學正當權益;
(七)討論和決定應由學生代表大會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等。
第十五條 學代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制,除修改本會章程需由全體到會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外,學代會決議應由到會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多數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四章 常設機構
第十六條 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常任代表會(以下簡稱“常代會”)為本會在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常設機構,在大會閉會期間代表全體同學幫助和監(jiān)督學生會的工作。
第十七條 常任代表經學生代表大會差額選舉產生。常任代表候選人由各學院從學生代表大會正式代表中推薦產生,應覆蓋各學院;其中,學生會組織主席團成員和部門負責人一般不超過30% 。常設機構人數一般不超過學校學院數量的2倍。
第十八條 每屆常任代表的任期自當選之日起至下一任產生之日為止。
第十九條 常任代表全體會議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期召開。常任代表全體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任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常代會的選舉和表決須經全體常任代表半數以上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常代會不得代替執(zhí)行機構行使權益維護等日常執(zhí)行功能。
第二十一條 常代會職權
(一)在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zhí)行代表大會決議;
(二)監(jiān)督學生會組織章程實施;
(三)聽取、審議學生會組織執(zhí)行機構的工作報告;
(四)召集學生代表大會;
(五)決定學生會組織主席團成員個別調整事項;
(六)選舉產生出席上級學聯(lián)代表大會的代表;
(七)討論和決定應由常設機構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五章 執(zhí)行機構
第二十二條 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學生會(簡稱“校學生會”)為學代會閉會期間的執(zhí)行機構,行使學代會賦予的各項權利和履行相關義務。
第二十三條 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學生會主席團(以下簡稱“校學生會主席團”)是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學生會執(zhí)行機構的領導機構。
第二十四條 校學生會主席團由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選舉結果應向大會公告,并經學校黨委批準,報廣西學聯(lián)備案。
第二十五條 主席團候選人由學院團組織推薦,經學院黨組織同意,由校黨委學生工作部和校團委聯(lián)合審查后,報校黨委確認。
第二十六條 校學生會主席團設主席、副主席,暫不實施執(zhí)行主席制,主席負責召集會議、牽頭日常工作。
第二十七條 主席團成員人數不超過5人,并聘任校團委專職副書記作為秘書長協(xié)助指導工作。
第二十八條 校學生會主席團的職權
(一)在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zhí)行代表大會決議,對學生會組織工作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
(二)落實常設機構提出的工作意見;
(三)決定聘任學生會組織秘書長;
(四)批準任免學生會組織各工作部門負責人等。
第二十九條 校學生會設5個工作部門,分別為綜合事務部、學風建設部、文藝體育部、心理信息部、生活權益部,每個工作部門成員設負責人2至3人,工作人員一般不超過6人。校學生會工作人員中來自各學院學生會的成員一般不少于50%。
第六章 工作人員
第三十條 學生會工作人員應當為共產黨員或共青團員,理想信念堅定,熱愛和擁護中國共產黨,具有強烈的愛國意識、愛國情感,積極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品行端正、作風務實、樂于奉獻,具有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覺悟和能力。學生會工作人員應當是學有余力、學業(yè)優(yōu)良的學生,學習成績或綜合測評排名在本專業(yè)前30%以內,且無課業(yè)不及格情況。
第三十一條 學生會工作人員面向廣大同學進行遴選,由學院團組織推薦,經校黨委學生工作部和校團委審核后確定,遴選過程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確保廣大同學的知情權、參與權,遴選結果進行公示,接受廣大同學監(jiān)督。
第三十二條 校學生會工作人員總數原則上不超過40人。除校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和工作部門成員,均不設置其他任何職務。
第三十三條 對于達不到學業(yè)要求標準、工作考核不合格、有違紀違法行為以及其他無法正常履行職責的工作人員,予以勸退、免職或罷免。
第三十四條 學生會舉辦重大工作或活動時,可根據需要以項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學參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七章 二級學生會組織
第三十五條 學院學生會屬于校學生會的基層組織,接受所在學院黨組織的領導,并接受所在學院團組織、校學生會的指導。
第三十六條 學院學生代表大會或全體學生大會應每年召開一次。學院學生會須及時將大會召開情況報校學生會備案。
第三十七條 學院學生代表大會或全體學生大會職權
(一)制定或修訂學院學生會章程,監(jiān)督章程的實施;
(二)聽取、審議上一屆學院學生會執(zhí)行機構的工作報告;
(三)選舉產生新一屆學院學生會主席團成員;
(四)選舉產生出席校學生代表大會的代表。
第三十八條 學院學生會主席團由學院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其成員不超過3人。學院學生會主席團候選人和工作人員應由班級團支部推薦,經學院團組織同意,由學院黨組織確定。
第三十九條 校學生會每年至少1次通過集中會議或書面等形式聽取學院學生會組織工作報告及意見建議,對學院學生會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公開。
第四十條 學院學生會章程由各學院參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會(研究生會)章程制定辦法》及本章程制定和修訂,將草案報校學生會核準,后報學院組織審定,交由學院學生代表大會或全體學生大會審議通過。
第八章 從嚴治會
第四十一條 學生會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接受管理。
第四十二條 學生會堅持黨委的全面領導,學校黨委定期聽取學生會工作匯報,研究決定重大事項;校黨委學生工作部和校團委共同研究學生會的規(guī)章制度、工作規(guī)劃和工作人員遴選等重要事項。學生會決定重要事項或開展重大活動,須事先向學校團委報告。
第四十三條 學生會工作人員應胸懷崇高理想,恪守學生本分,牢記服務宗旨,守紀律、講原則、做表率。
第四十四條 校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工作部門負責人每學期向評議會述職,評議會以學生代表為主,校黨委學生工作部、校團委等共同參與。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法人解釋權歸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學生會所有。本章程需經學代會到會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數表決通過后方可生效。本章程的修改需由三分之二的常任代表向學代會提出修訂案,經學代會到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數表決通過。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實行。
三、校級學生會工作組織架構圖
四、校級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名單
五、校級組織主席團成員候選人產生辦法及選舉辦法
(一)主席團條件
1. 具有我校學籍的全日制在讀專科生;
2. 信念堅定,熱愛和擁護中國共產黨,具有強烈的愛國意識、愛國情感,積極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應為共產黨員或共青團員;
3. 學業(yè)優(yōu)良,最近1個學年綜合素質測評排名在本專業(yè)前30%以內,且無課業(yè)不及格情況;
4. 能力突出,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表達能力,具有團隊協(xié)作、愛崗敬業(yè)和無私奉獻精神,服從安排,大局意識強。具有學生會工作經歷者優(yōu)先。
5. 作風務實,品行端正,有大局意識,能嚴格要求自己,處處以身作則。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guī),無違紀處分或不良行為記錄,德育考評為優(yōu)。有全心全意為廣大同學服務的奉獻精神,勤于思考、勇于開拓。
6. 群眾基礎好,在學生中有一定的代表性,能起到模范帶頭作用。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各項課外文體活動,身心健康。
(二)主席團產生辦法及選舉方法
候選人須經各單位黨團組織推薦,通過資格審查、面試考察、公示等流程,形成主席團候選人推薦人選建議名單,經大會主席團審議通過后,報學校黨委確定主席團候選人7名,主席團成員采取差額選舉,最終產生主席團成員5名。
六、校級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召開情況
召開時間為2021年12月18日,地點為學校圖書館三樓報告廳,代表數量為115人
主要議程:
(一)代表大會預備會議
1.聽取《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第十三次學生代表大會籌備工作報告》
2.聽取《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第十三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審查報告》
3.審議通過《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第十三次學生代表大會議程(草案)》
4.審議通過《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第十三次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執(zhí)行主席名單(草案)》
5.審議通過《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第十三次學生代表大會秘書長、副秘書長名單(草案)》
6.聽取《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第十三次學生代表大會籌備委員會關于候選人產生經過的說明》
7.校團委副書記陳瑜老師講話
(二)代表大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開幕會)
1.全體起立,奏唱國歌
2.大會主席團執(zhí)行主席宣布會議開始
3.學校團委書記王梓同志致辭
4.各有關單位致賀辭
5.學校黨委書記黃家良同志講話
6.聽取《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第十二屆學生會工作報告》
7.聽取《關于〈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學生會章程(草案)〉的起草說明》
8.審議通過《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第十三次學生代表大會提案工作委員會關于提案工作的報告》
(三)代表大會第二次全體會議(閉幕會)
1.表決《關于〈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第十二屆學生會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
2.表決《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學生會章程(草案)》
3. 審議通過《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第十三次學生代表大會選舉辦法(草案)》
4.審議通過《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第十三次學生代表大會總監(jiān)票人、監(jiān)票人、總計票人、計票人名單(草案)》
5.選舉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第十三屆學生會主席團成員。
6.選舉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第十三次學生代表大會常任代表。
7.當選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宣讀倡議書
8.學校黨委委員、校長助理宋博同志講話
9.全體起立,奏唱團歌
10.大會主席團執(zhí)行主席宣布會議結束
(四)學生會第一次全體會議
1.聘任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第十三屆學生會秘書長
2.研究討論學生會年度工作計劃
七、校級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產生辦法
(一)代表條件
1. 我校全日制在校專科生;
2. 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遵守學校章程和規(guī)章制度;
3. 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良好的道德品質,積極上進,作風務實,樂于奉獻;
4. 能夠真實充分反映同學訴求,積極熱心表達同學意愿,具備一定履職能力。
(二)代表產生辦法
學代會代表推選工作由各選舉單位進行組織,以召開學院學生代表大會的方式選舉產生。各選舉單位在院系級黨組織的領導、院系級團組織的指導下,組織班級團支部推薦提名,討論擬定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報院系級黨組織同意后,由各選舉單位組織選舉產生學代會代表。經各選舉單位黨組織審核同意后報送至學代會籌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小組對代表的產生程序和資格進行審查,經審核和公示后確定最終名單。
八、校團委指導學生會主要責任人
注:內容如有不實情況,可發(fā)送郵件至廣西學聯(lián)秘書處郵箱guangxixuelian@126.com或全國學聯(lián)秘書處郵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共青團廣西英華國際職業(yè)學院委員會
2021年12月14日